• 哪里可以杠杆炒股 员工离职后拒绝交还客户微信群,法院:侵犯商业秘密!

    发布日期:2024-09-24 22:21    点击次数:148

    哪里可以杠杆炒股 员工离职后拒绝交还客户微信群,法院:侵犯商业秘密!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此次公告的临时正回购或临时逆回购操作新设了隔夜这一期限,进一步拓展了原有7天、14天、28天等期限,同时事实上将公开市场操作时间在现有工作日上午9:00至9:20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作日16:00至16:20的时段。

    会议强调,要切实汲取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变成“刻在心底的警醒”。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紧绷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严格遵守组织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做到不逾底线不碰红线。要进一步严明群众纪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信访、消保、普惠金融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切实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进一步严明生活纪律,砥砺品格操守,提升道德境界,不断修身律己,切实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

    红网时刻新闻8月31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肖薇)公司的客户微信群,在大家看来,是能长期经营的“资源人脉”,但在法律上,它可能是禁止擅自私用的“商业秘密”。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员工离职,却不返还公司客户微信群及粉丝,被判立即停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8000元。

    刘某原在A公司就职,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他的工作内容是“社群运营”,即在公司购买微信群粉丝后,负责管理这些微信群。

    不久,A公司出资设立B公司,刘某被调岗至B公司,并于2022年1月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及《保密协议书》。

    2022年10月9日,刘某向B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要求刘某将其管理的108个商业客户微信群转回给公司,刘某转回了93个,却留下15个微信群,共计1317名粉丝。并且,他将群中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移除,让公司失去了对15个微信群的控制权。

    A、B两家公司认为,微信群中包含的客户信息、交易习惯、营销策略等,均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范畴,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遂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案件的焦点在于: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

    何为“商业秘密”?依据《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法院认为,首先,案涉微信群属于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信息群,群内粉丝是该公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吸引到的,其中包含了客户的特殊信息,该信息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具有秘密性。

    同时,案涉微信群能节约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机会,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综上,案涉微信群具有商业秘密的一般特征,应当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

    该案中,刘某离职后未将涉案的15个微信群转回公司,并将原有工作人员微信群管理权限移除,这些行为足以认定刘某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对该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

    综上,法院判决刘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公司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赔偿损失的数额,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案涉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传播范围等,依法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费用8000元。

    客户微信群作为企业经营销售的重要资源哪里可以杠杆炒股,往往具有较大的商业价值,这已逐渐成为一种商业秘密。法官提醒,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要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抵制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而企业员工则应加强行为约束,认真执行竞业禁止和相关保密协议,切实防范违法风险。

    发布于:湖南省